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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沙湾县柳毛湾镇中心学校实验楼建设项目已经由沙发改字[2017]2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沙湾县柳毛湾镇中心学校,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沙湾县柳毛湾镇中心学校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25.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沙湾县柳毛湾镇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886.32㎡,框架结构,地上二层;(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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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SWX2018072610000101001 | 沙湾县柳毛湾镇中心学校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
内容 | 1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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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2)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均为原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3)业绩要求:本项目施工不需要提供业绩。 注: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现场核验。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8年07月26日 10时00分到2018年08月01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塔城地区住建局六楼)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8月02日至2018年08月06日,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19:30 2.领取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市新农步行街A座一单元2楼203室)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4.资审文件费用:300.00(元) 六、其他说明 周仕云 联系电话:0901-6227170 (节假日除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沙湾县柳毛湾镇中心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沙湾县柳毛湾镇 | 地 址: | 新疆塔城市新农步行街A座一单元2楼 |
| 邮 编: | | | 邮 编: | 834700 |
| 联 系 人: | 崔兵 | 联 系 人: | 蔡建玲 |
| 电 话: | 13797599166 | 电 话: | 0901-6221940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
|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40214074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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