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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燃气热水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二次)已经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燃气热水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8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备、材料采购评分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克拉玛依市区 2.工程规模:在现有设备设施的基础上,对克拉玛依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1台(曙征锅炉房3台10.5MW、永安锅炉房3台29MW、南泉锅炉房3台29MW、南泉锅炉房1台70MW、前进锅炉房1台70MW)燃气热水锅炉进行低氮改造,改造方案若需更换燃烧器,新换燃烧器必须为进口低氮燃烧器,确保改造后燃气热水锅炉烟气中NOx<60 mg/m3 (折算值)。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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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KLMY2019070201700203002 | 燃气热水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二次) | 克拉玛依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对11台燃气热水锅炉进行低氮改造,包括改造方案、供货、运输、安装改造、调试、验收、技术培训、质保及售后等,为交钥匙改造项目。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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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商(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授权代理书); 2)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叁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承担过类似低氮型燃烧器改造或供货及安装调试业绩;或提供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承担过类似低氮型燃烧器改造或供货及安装调试业绩;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9年07月04日 10时00分 到 2019年07月08日 19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和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201室(克拉玛依市通讯路 44 号)同时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7月04日至2019年07月08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00 2.领取方式:网上和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201室(克拉玛依市通讯路 44 号)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1、工期: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时间:2019年 7月 4日至 2019年7 月 8日 19:00止,每天 10:00 至 13:00 ,16:00 至 19:00,过期不候。 3、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申请人承担过类似低氮型燃烧器改造或供货及安装调试业绩;或提供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承担过类似低氮型燃烧器改造或供货及安装调试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附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原件),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一式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和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上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克拉玛依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克拉玛依市鸿雁路12号 | 地 址: | 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
| 联 系 人: | 何敏 | 联 系 人: | 李华 王震 |
| 电 话: | 0990-6888840 | 电 话: | 0990-6230002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
| 电 子 邮 件: | 1542640312@qq.com | 电 子 邮 件: | XJTQGSZB@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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